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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坚决做好汛期各项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6-07 浏览次数: 【字体:

6月1日8时起,我省正式上汛。省水利厅于5月31日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汛期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各单位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省防指和省水利厅的安排部署,坚决做好汛期各项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单位要深刻汲取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教训,充分认清今年我省防汛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坚决做好汛期各项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思想政治站位,认真履职尽责,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水旱灾害防御责任落实到每个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要环节、重要岗位,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汛期,各级水利部门要密切监视天气和水雨情发展变化,加强预测预报,遇有强降雨过程及时滚动会商研判。要突出做好暴雨区、山洪灾害易发区和重要河段的精细化监测预报预警,确保监测高效、预报精准,预警及时。要与气象、水文、应急等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共同分析研判水情、雨情、工情,科学采取防汛应对措施。

同时,要强化工程管理,确保度汛安全。汛期,大中型水库要坚决执行经批复的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努力做到科学研判、精准调度。小型水库要认真落实“五个责任人、三个重点环节”,强化防汛隐患排查整改,保证水库度汛安全。严禁水库擅自超汛限水位运行,当预报有暴雨时,要按调度方案和上级调度指令及时做好预泄。淤地坝要严格落实“一坝一人、一坝一预案”,做好巡查值守,加强防汛管护。各在建工程要根据自身实际和工程特性,合理有序安排汛期施工,落实防汛抢险措施,保证工程度汛安全。

《通知》强调,各地要严格落实河道堤防包保责任,持续开展河道行洪障碍清理整治。要持续完善主要河流洪水防御预案,报请当地政府认真落实洪水防御各项准备措施。特别是去年发生堤防险情的汾河运城段、磁窑河吕梁段、乌马河清徐段等,要坚决做好河道防洪管理,强化河道堤防整治维修,落实各项洪水防范措施,着力提升河道行洪能力;要强化设施维护,精准预报预警。山洪灾害防御的责任主体在基层政府,水利部门要认真履行“测、防、报”工作职责。要常态化开展监测预警平台及设施运行维护,及时解决设施设备问题隐患。要指导乡镇政府按照“九个一”要求,做好山洪灾害防御群测群防工作。汛期,基层水利部门要做好山洪灾害信息监测预警,将预警信息及时发送给相关防御责任人,打通信息传输“最后一公里”;要强化值班值守,加强信息报送。各级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保证24小时信息畅通,强降雨期间做到在岗在位。分管领导要参与带班,值班人员要熟悉防御业务,清晰工作流程,接到汛情、险情等信息及时“上传下达”,重要信息1小时内报送至省水利厅。汛期,全省实行日报告制度,每日上午8点前,各市水利(水务)局值班人员要将当地水雨灾情和防御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送省水利厅防御值班室。省水文水资源勘测总站要做好水雨情信息监测服务,遇有降雨、洪水过程及时准确报送有关信息。(山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