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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关于贫困村电商网点规范提升和新建扩面的实施方案》给予每个贫困村电商网点1万元扶持资金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0-17 浏览次数: 【字体: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省供销社《关于贫困村电商网点规范提升和新建扩面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要求,全省供销社系统要进一步加大贫困县电商网络和贫困村电商网点建设的工作力度。从今年开始,用1年时间规范提升现有2526个贫困村电商网点,用3年时间每年新建500个贫困村电商网点,建设贫困村电商网点总数达到4000个,占全省现有7993个贫困村的一半以上。贫困村电商网点所在地县级政府应整合使用涉农涉贫资金,给予每个贫困村电商网点1万元的建设扶持资金。

  《方案》提出,已建成的2526个贫困村电商网点,要按照有服务场所、有服务设备、有服务人员、有服务流程、有统一标识、有承接公共服务功能的“六有标准”进一步规范提升。对于新建贫困村的电商网点,要根据人口数量及购买力等指标来进行建设,具体为:常住人口在150户以上的贫困村,要达到“六有”标准;常住人口在80户以上、150户以下的贫困村,要达到有服务场所、有服务设备、有服务人员“三有”标准;常住人口在80户以下或以老人和留守儿童为主的贫困村,不设立单独的体验店,在村内设一名信息员,对其进行免费培训,实现信息互通,优先收购、代销特色产品。在服务功能上,要在宣传、代购、代销、便民、金融、农资、创业和增值等八项服务内容上进行拓展。

  《方案》强调,供销社要继续对贫困村电商网点实行“五免一扶持”,并对电商项目建设给予资金扶持。加强对电商网点的宣传、教育、培训,提升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的能力和业务素质。财政、农业、商务、扶贫开发等部门要继续加大工作指导和政策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