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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供销合作社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1-27 浏览次数: 【字体:

市供函(2022)1号

各县(区、市)供销社,各直属单位,省盐业晋中分公司、省棉麻晋中分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确保关键时间节点安全稳定,市社决定自2022年1月5日起至3月31日开展全系统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经营工作的重要性

近期我省连续发生寿阳“12.6”较大火灾事故和孝义盗采煤炭资源引发透水事件和绛县“12.27”六人失踪事件,安全事故多发频发,充分暴露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问题。在春节到来和“两会”召开之际,确保安全生产、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责任重大。各单位要强化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责任感,充分认识当前复杂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上来,强化抓好安全防范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成立本单位“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领导组,抓要领、抓关键、抓薄弱环节,严格落实安全整治各项责任措施,全力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为春节、“两会”和冬奥会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

各县(区、市)供销社、系统内各企业要汲取近期安全事故教训,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对本系统本单位进行地毯式摸排。要突出重点,检查食盐、农资等经营单位,配送车、物流车等重点车辆,充电站、仓储物流库区,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加大对各类办公场所的隐患排查力度,对违规出租、私搭乱建、挤占消防通道、消防设施损坏和违章操作等安全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要加强对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督促项目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施工安全。要认真做好商品安全供应,对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农村便民网点等进行食品卫生隐患排查,杜绝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三无”食品通过供销社渠道流入市场。抓好冷链物流和冷冻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冷链食品安全。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扫健康码、体温检测的疫情防控要求。

三、健全责任体系,将安全生产经营工作落实到位

各县(区、市)供销社、各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周密部署,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认真贯彻我市落实“三管三必管”十条措施,健全安全生产领导和管理机构,按规定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完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县(区、市)供销社、各企业要坚持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确保大排查取得实效。要健全完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强对隐患排查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检查。建立长效机制,单位一把手作为安全生产经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力亲为抓安全生产经营工作,职能部门要切实做好日常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要切实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制度,严格落实24小时在岗、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确保如实及时按规定上报,严禁迟报、漏报和瞒报。

四、具体工作安排和要求

(一)市社将由领导带队对直属单位、省盐业晋中分公司、省棉麻晋中分公司在春节期间、“两会”期间、冬奥会期间的“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安排部署情况、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急值守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二)各县(区、市)供销社按照当地政府安排及相关部门要求,做好春节、“两会”、冬奥会期间安全生产经营工作,确保安全稳定。

附件:市供销社“百日攻坚”安全督查检查分组

 

晋中市供销合作社

2022年1月5日


 附件:

市供销社“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督查检查分组

 

    第一组:冀  杰  张  睿  刘  宇   

    省盐业公司晋中分公司

    第二组:李东海  张丽锋  靳迎焕  

    市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第三组:霍毅萍  石新爱  马  越  

    华夏行汽车租赁公司

    第四组:李慧明  王  娟  雷连茂 

    省棉麻公司晋中分公司

    第五组:王爱斌  梁  峰  穆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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