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整2019年立法计划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5-14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根据《晋中市地方立法条例》的规定,结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山西省地方性法规制定修改情况以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市人大常委会已对《晋中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年立法计划》作出调整,现将调整安排公告如下: 将《晋中市城市街道管理条例》调整为《晋中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特此公告 晋中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年5月7日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