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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社与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发文 共同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0-28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社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加快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全面提升供销社为农服务能力;近期,晋中市供销合作社与晋中市农业农村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发挥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职能加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双方充分发挥部门协同优势加强合作,共同培育服务主体,搭建为农服务平台,努力为农业生产提供全程社会化服务,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为提高全市现代农业发展水平、推动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服务保障。文件明确了五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是培育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供销合作社整合基层服务组织搭建惠农服务平台,开展农资供应、农产品收储加工等服务;农业部门要支持供销社托管服务主体,开展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防治、智慧农业生产等服务。

二是推进农业生产规模化服务。两部门引导托管服务主体推进农业生产服务规模化,实施“保姆式”全托管、“菜单式”半托管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业部门要利用部门技术优势支持供销社开展托管服务,指导先进适用新技术推广。

三是加强农产品经营模式创新。围绕放心农产品生产,合作发展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引进先进生产工艺,加快推进农产品“三品一标”标准化认证,创建一批区域性特色优质农产品品牌;开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

四是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落实“人人持证、技能社会”要求,统筹实施农村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带头人、种养加能手等农民持证培训,培养适应产业发展、乡村建设急需的高素质农民队伍。

五是推进农村合作服务建设。鼓励基层供销社、乡镇综合服务站联合或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经纪人等共同兴办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更多农户开展合作经营;开展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支持供销社领创办合作社示范社、联合社。

文件要求,市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对全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全局领导,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为农服务的优势作用,全力做好三农工作。各县(区、市)供销合作社、农业农村局要积极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共同建立合作会商机制,落实合作事务处理和联络等具体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及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就涉及“三农”工作的共性问题,加强沟通,共同协调,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