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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供销合作社开展中秋国庆节前警示教育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18 浏览次数: 【字体:

       9月17日下午,市供销社召开中秋、国庆节前警示教育会议,全体干部职工参加。

       会议传达了《中共晋中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及换届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市纪办〔2021〕30号文件精神,以中纪委10起、省纪委5起、市纪委4起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为反面教材,观看了廉政教育片《围猎行贿者说》,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提高思想意识,加强作风建设。下发了《晋中市供销合作社机关纪委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的通知》,要求各直属党组织、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开展好节前提醒教育,切实履行好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好两节期间纪律要求,确保对中央、省、市各项安排部署传达到位、认识到位、落实到位。

       党组成员、副主任李慧明强调作风建设要警钟长鸣,全体干部职工尤其是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守住风险底线。同时提出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节日值班、安全检查等相关事宜:一是抓好疫情防控工作。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在“两节”期间如有外出人员必须向市社疫情防控领导组报备,做好个人防护。二是严格遵守值班制度。节日期间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要求值班人员不迟到、不早退和不脱岗,确保信息通畅。保证处级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值班人员做到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三是做好节假日安全检查工作。中秋、国庆两节前后班子成员对所联系的企业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机关各科室在放假期间检查各自电脑电源开关,提高安全意识,做到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