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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开展“三位一体”综合改革试点 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8-23 浏览次数: 【字体:

按照《山西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印发关于在县级开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晋供合发〔2018〕28号)文件精神,确定我市太谷县、平遥县为全省“三位一体”改革试点县,为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争创乡村振兴示范市的目标,深入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切实加强“三位一体”改革试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精神,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参照浙江义乌经验,指导推进太谷、平遥两个试点县圆满完成“三位一体”改革试点任务。通过发挥农民合作社的生产优势、供销合作社的流通优势、农村合作金融的资金优势,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大领域的实质性融合,打造产业经营服务、资本经营服务、承接政府委托服务的为农服务综合平台。

二、实施步骤

试点县“三位一体”改革的目标任务是:建成县、乡(镇)(以下简称“乡”)两级农合联,更好地在乡村振兴服务“三农”中发挥独特作用。分三个步骤实施:

第一步:2018年7月底前,试点县出台实施方案具体意见,太谷县9月10日前率先完成阳邑、小白、北3个乡农合联的组建任务,培育形成“三位一体”服务示范典型。

第二步:2018年12月底前,全面总结推广试点经验,试点县的乡农合联覆盖率达到1/3以上,太谷县覆盖率达到2/3。

第三步:2019年,试点县完成其余乡农合联的组建任务,成立县农合联,太谷县2019年3月底提前实现全覆盖。

三、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协同;横向集中、纵向一体、联合发展;自愿加入、民主管理、共建共享;因地制宜、分步实施、务求实效。

    四、方法措施

按照行政层级设置,分县、乡两级,自下而上逐级组建农合联组织架构。

(一)建立农合联治理结构。农合联实行民主管理。会员(代表)大会及其选举产生的委员会是农合联的最高领导机构。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选举委员会委员和出席上级农合联的会员代表,制定修改章程,决议重大事项。委员会下设执委会,负责农合联的日常工作。执委会与供销社合署办公,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

委员会设主席1名,副主席若干名,委员若干名。执委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执委会工作人员不足时面向社会选聘,薪酬从农合联工作经费中列支。

(二)建立县农合联组织结构。会员包括农合联,基层供销社,惠农服务中心,专业合作社及联合社代表,农民社员代表,涉农企业、事业、团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政府相关部门及其他相关组织和个人等。

农合联委员会主席由分管副长自然兼任;副主席由农委、农经局、农商行和供销社负责人自然兼任。执委会主任、副主任由供销社主任、副主任自然兼任。执委会设立办公室、财务审计部、生产服务部、供销服务部、金融服务部。

(三)建立乡镇农合联组织结构。会员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及联合社、基层供销社、惠农服务中心、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种养大户、行业协会、涉农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

农合联委员会主席由分管副长自然兼任;副主席由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技推广站、供销社等涉农站所和农商支行负责人自然兼任。执委会主任、副主任由供销社负责人、惠农服务中心负责人或合作社理事长自然兼任。农合联日常工作由基层供销社或惠农服务中心承担。

(四)加强农合联服务功能

开展生产服务。围绕农民在生产过程中的需求,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为核心,形成以基层社(包括供销社和农民合作社)、惠农服务中心、信息资源平台为主体的“三位一体”服务模式,打造为农服务的综合性专业化平台。一是改造基层社、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层社改造要突出合作经济组织属性,创新社农共享的利益联结机制,不断扩大农民社员入社入股比重,不断提高农民参与度,切实做到农民出资、农民参与、农民受益。提升合作社要按照“八有”(有社员、有股金、有红利、有民主管理、有产业、有金融、有经营服务、有合作机制)培育创建各级示范社大力吸纳农民加入各类专业合作社,建立政策扶持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资产收益扶贫,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和承担农业标准化示范推广项目。二是建设生产综合服务平台。在农业生产中心区域,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或涉农龙头企业建设惠农服务中心,各类涉农部门基层服务力量入驻惠农服务中心,形成服务合力,开展土地托管、测土配方施肥、农技推广、农机服务、统防统治、产权交易等服务。加强与农业科研院所合作,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大力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有机肥代替化肥、水肥一体化节水节肥等绿色农业技术,推动绿色有机旱作农业发展。三是建设信息资源平台。利用电子商务、云计算、大数据等互联网新技术,整合县农业信息资源,建设互联网信息资源平台,为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供农业综合信息服务。

突出供销服务。围绕县域特色产品,有效整合资源,优化市场布局,建立以供应链为核心的分销式、电商化渠道,形成以商流、物流、品牌为主体的“三位一体”业态模式,打造晋中农产品的竞争力。一是着力打造特色产品。通过品牌、渠道建设,集聚小杂粮、中药材等特色优质产品,面向省内外特别是大中城市消费群体的米袋子、菜篮子、奶瓶子,形成单品有规模、多品有特色、品质有保障、品牌有影响的晋中特色产品规模化的现代商流体系。二是全力打通物流链条。通过整合县域仓储、冷库、运输、配送等资源,引进第三方合作伙伴,在消费集聚区建设县域配送中心;在产地、集散地建设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冷链物流服务配送中心、生鲜加工中心等。加快冷链体系建设,由单一冷库仓储向“冷链+加工+配送”产业升级。畅通生产者与终端客户之间的渠道,形成低成本、大规模、有机衔接、协调运行的供应链营销、冷链仓储、集中配送的现代物流体系。三是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加强标准实施、监督和服务;加强农产品检验检测认证技术服务,完善操作规范、产品追溯等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积极开发农产品产地预冷、加工贮藏、分级包装等新技术;引导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涉农企业培育品牌,提高产业融合发展的质量和效率,形成区域特色产品品牌体系

创新金融服务。加强与金融部门的联合合作,形成以普惠金融、资金互助、融资担保为主体的“三位一体”金融服务新模式,打造金融服务的融合力。一是创新农村普惠金融。建设农合联会员信用体系,共同开展信用等级评定,依据信用评价结果,金融机构可向农合联会员发放无担保、无抵押贷款;也可向通过信用评定的会员申请办理一定额度的信用卡,在指定经营场所进行生产性消费。二是探索农民资金互助。按照会员制、封闭性原则,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在合作社内部组建农民资金互助会,与农信机构合作建立“账款分离”运行机制,确保资金运行安全和保值增值,并在条件成熟后组建联合会,构建新型农村合作金融体系。三是建立农业融资担保机制。充分依托农合联资产运营公司,为小微企业和农业、农村、农民提供融资担保业务,解决“三农”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同时,在基础较好、条件成熟的县探索开展农产品期货和农业保险业务。

    五、加强督促检查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供销社成立推进“三位一体”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供销社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市供销社分管副主任担任,责任科室为市供销社合作指导科。试点县要成立推进“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工作领导小组,由委书记或长担任组长,委、政府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委办、县政府办、县农委、财政局、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金融办、县银监局、县人行、县工行、县农行、县建行、供销社、农经局、畜牧局、农机局、县科协、农商行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和困难,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

(二)加强政策支持。加大对农合联的政策及资金支持力度。统筹涉农资金,优先支持“三位一体”综合合作体系建设和规范提升;供销社占用的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按作价出资方式办理用地手续,与该地面上的建筑物一同评估作价注入农合联资产运营公司,作为涉农融资担保抵押物。市级设立的供销社综合改革专项扶持资金,要给予试点县重点支持。

(三)加强供销社自身建设。试点县供销社要在县“三位一体”综合合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发挥好综合协调作用,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工作对接,及时向领导小组和市供销社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提出工作建议;转变作风和行政化的思维方式,用改革的思路和市场的办法不断破解难题、取得突破;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广泛吸引各类经营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为综合合作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做好责任落实、督促检查、阶段考核等基础工作,确保“三位一体”综合改革积极推进,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