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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基层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 专项试点进展情况汇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6-11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市供销合作社

 

   总社确定山西省晋中市供销合作社承担强化基层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专项试点任务。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晋中市社加快推进基层社改造,不断强化基层社的合作经济组织属性,取得明显成效。

一、基本做法

    (一)强化组织推动。市委、市政府专题听取市社专项试点工作汇报,并成立了以副市长为组长,12个相关部门组成的专项试点改革领导小组,5个县也相应成立了专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印发了专项试点实施方案,市社制定了专项试点实施细则,为做好专项工作提供了政策遵循。

    (二)加强资金支持。市级财政每年设立“供销社基层组织发展专项资金300万元,各县(区、市)按与之1:1比例安排配套资金,用于基层社恢复重建。经与财政部门沟通,市政府决定在2015—2017年已支持三年的基础上再延长支持三年。

    (三)强化培训督导。市社集中各县社主任及分管基层副主任、部分基层社主任就专项试点实施细则进行了培训指导。部分县组织县社领导班子和基层社主任到基层社示范社学习观摩。为强化督导,市社、县社均将专项试点工作作为本级政府的重点督查任务,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二、采取“五种模式” 

一是自主改造模式。主要针对资产尚存、有一定实力的基层社,立足自身现有的基础,自我加压,主动作为,利用市、县30万元引导扶持资金的撬动,采取自己筹一点、向商户提前收一点、工程队垫一点的方式,在原有基础上翻新改造。如平遥县梁坡底供销、沿村堡供销社和祁县、昔阳的基层改造多以这种形式为主。

二是两社联合模式。坚持开放办社,联合有实力的农民专业社合作改造。打破原来的封闭经营体制,通过融合发展,广泛吸收有意愿、有实力、有影响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协会、经纪人协会、社区服务社和各种为农服务组织加入供销社,利用外力助推基层社自身发展。如寿阳县南燕竹供销社则是吸纳具有一定规模的黑牛、常旺、金穗三个合作社入股新建,服务半径超过30公里,惠及农户超过5000户,兼具集土地托管、粮食购销、烘干运输、测土配肥等多项功能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初步形成。还有榆次区的沛霖、乌金山、北田三个基层社,分别与林果丰核桃专业合作社、国泰中药材专业合作社、青青果业专业合作社等都是这种模式。

三是产业融合模式。主要依托当地农业龙头企业带动以龙头企业经济、人才和资源等产业优势与供销社综合改革政策和网络等优势互补,带动供销社的恢复重建,为基层社的壮大和农民致富开辟了新途径。如和顺县阳光占基层供销社,与山可醋业有限公司合作,吸纳农户入社220户,发展有机高寒玉米种植基地3500亩,形成“种植—加工—销售”的产业链,带动周边农户860户增产增收。

四是社村共建模式。主要是吸纳村委会干部和村中能人担任基层供销社主任,将新农村建设和基层社改造结合在一起,整合村委会和供销社的力量携手合作,共同改造基层社。如平遥东泉供销社,县供销社选择村委会主任王永贵为供销社主任后,营业面积由600平方米的旧店面改造成为集日用百货、惠农农资、副食餐饮、电子商务、医药及中药材收购等为一体的3000平方米综合服务社。

五是股份合作模式。针对资产全无或资产闲置的基层社,以市县政府的30万元引导资金为股份,吸纳社会资本加入,重新注册恢复基层社。如介休市、榆社县、灵石县的基层社改造多以这种模式。对于那些改制后剩余少量资产的基层社,则以评估资产参股的方式加入实力较强的合作社,发展壮大社有经济。如介休宁古供销社入股龙通农业服务专业社,灵石厦门供销社入股华宇种养专业合作社,从而将基层供销社改造以股份合作的形式与专业合作社、与吸收农民入社、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服务当地农业发展结合在一起。

    三、阶段性成效

在全国总社、省社和市政府领导的支持下,经过市、县、乡三级社的共同努力下,用近三年的时间,全市共有60余个基层供销社重新完成改造,取得了初步成效。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共计吸纳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24个加入基层社,入社农户2069户,入社社员5871人,股金2390万元。截至2017年底,新建或改造庄稼医院29个,新建或提升惠农服务中心50个。其中:现金入股1882万元;土地入股2600亩(折价125万元);农机具入股10家(折价254万元);其他入股129万元。

一是供销社在农村的整体形象得到了全面提升。过去破破烂烂的经营场所,变成了窗明、墙靓、内饰明亮的经营环境,统一模式的门头标识“中国供销合作社”社徽的彰现,购物环境的改善,使许多当地群众赞叹“供销社变了”,“供销社又回来了”,形象的改变,商户的归属感也得到了提升。

二是综合服务功能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基层社恢复改造的目标就是要成为农村的综合服务中心,为农村发展和农民生产生活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传统的日用品超市、农资经营、农副产品购销,新型的庄稼医院、农村电商体验店,以及农机具维修、饭店、药店、信用社、老年娱乐中心等,包括代缴话费,代理保险,代收电费等一些公益服务可以全部容纳,综合性服务功能得到了全面体现。

三是基层组织属性得到进一步完善。恢复和重建基层供销合作社最关键的一项就是建立健全已处于瘫痪状态的基层组织机构。基层供销社是农村的代言人,是联系政府和农民之间的桥梁纽带,是全面发展农村经济市场的重要载体。我们按照供销合作社社章规定和综改要求,在已恢复重建的基层社,反复强调要特别做好强化经济组织属性工作,设立了理事会、监事会(或职代会、社代会)、会计,并与所属各商户之间签订协议,吸收其成为供销社成员,接受基层供销合作社的管理和监督,防止经营假冒伪劣商品,重塑供销社良好的商业信誉,与农民的联系更加紧密。

四是农化服务功能得到了进一步拓展。近几年新建或改造庄稼医院29个;新建或提升惠农服务中心25和站50个;新增土地托管面积165320亩,其中:新增流转土地面积44365亩。新增土地服务面积253600亩。由单一服务向综合服务提升,由直接服务向融合服务转变,由单一的订单服务向综合性的菜单式服务延伸。形成以土地托管,农资供应,新品种推广,农机服务,智能施肥,代耕代种,农民培训为主要内容综合服务机制。

    四、存在的问题

1、基层社的吸引力问题。基层社的恢复重建仅仅是工作的第一步,今后在吸纳专业合作社联合合作发展、吸收社员入社等方面还有很大难度,因为基层供销社由于多次改革改制,存量资产有限,实力不强,吸引力不够。

2基层社股本登记注册有障碍。部分县市工商部门政策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不能参股基层社,基层社可以参股农民专业合作社,这样名称中就不能存在“供销”的字样,对开展工作特别是争取上级项目扶持受到影响。还有股本只能是每年初进行,导致许多基层社完成改造后不能及时股权注册,影响到服务功能的发挥。

3基层社扶持资金紧缺问题。供销社自身力量薄弱,虽然借助市、县政府每个基层社共30万元扶持资金(部分县市由于财政困难或减半或甚至不配套),可以起到一定的撬动引导作用,但与实际的资金需求尚有较大差距,这也是最大的制约因素。

4、利益分配机制尚不完善。基层社改造初期,与农民专业合作契合程度不高,分红方式大多为按入股比例返利或通过给予服务、产品价格优惠等方式变相让利。

五、下一步计划

(一)完善制度机制。结合全市乡村振兴战略,7月底前对已改造的60个基层社完善规章及“三会”制度、财务手续等,建立入股涉农组织的股本构成,登记发放社员证,逐步建立利益分配机制,确保多方共享利益,完成组织属性改革强化,接受总社验收。

(二)提升服务功能。12月底前,再完成20个基层社的恢复重建,强化基层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建设工作;充分利用专业合作社的带动作用和供销社流通销售优势,逐步整合近几年兴建的惠农服务中心、庄稼医院、农村电子商务、、便民超市等,推动基层社由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不断提升为农服务功能,增强基层社综合实力。

(三)积极准备七月份现场会。全省强化基层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现场会在晋中召开,近期我们正在积极筹备,确定参观考察的路线和准备情况介绍等会议资料,保证一定把这次会议准备好、组织好、开好。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