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供销合作社 关于做好国庆节、中秋节和党的十九大 召开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供销社,市社直属各企业:
为切实做好国庆节、中秋节和党的十九大召开期间安全工作,根据《中共晋中市委办公厅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国庆节、中秋节和党的十九大召开期间全市安全平稳的通知》(市办发电〔2017〕62号)文件要求,确保系统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责任,深刻认识抓好“两节一会”期间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国庆节、中秋节将至,党的十九大召开在即,各单位要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到“两节一会”期间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强化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细化责任,狠抓落实,确保“两节一会”期间安全稳定。
二、突出重点,抓紧抓实隐患排查整改。各单位要结合企业安全形势和特点进行分析研判,及早安排部署“两节一会”期间安全生产经营工作,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保障措施,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有效。
三、完善应急,做好“两节一会”期间值班工作。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严禁擅自离岗,坚决杜绝空岗、脱岗、信息迟报瞒报漏报行为发生。完善应急预案,科学应对、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四、严格督查,推动安全工作落实。市社将成立督查组对市属各企业安全工作部署和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进行督查检查,对安全工作不重视、安排部署不及时、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要进行诫勉谈话,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各县供销社要按照当地政府安排积极做好“两节一会”期间安全生产经营工作。
五、市社督察组人员名单:
组长:冯耀洲
副组长:李和平
成员:崔瑞红 李志亮 李慧明 张睿 王娟
晋中市供销合作社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