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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供销合作社全面深化改革综述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2-11 浏览次数: 【字体:

       农为邦本,本固邦宁。

       作为服务“三农”的重要力量,晋中市供销合作社根植农村,联通城乡,用担当承载使命,在助推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服务城乡群众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逐步成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经济发展、农村全面振兴、农民生活富裕的重要实践者。

       在新形势下,为响应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的号召,市供销合作社积极承担起全国总社“强化基层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专项改革试点任务,以饱满的热情、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维、务实的作风,奋力开拓、改革创新,强化示范引领、创新“五种模式”、做到“四社八有”,基层组织属性不断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壮大,促进了经济运行态势稳定向好,走出了一条符合晋中特色的供销发展之路。

       坚持试点先行    趟出新路探索经验

       2017年7月,中华全国供销总社批准我市实施供销社综合改革专项改革试点。

       改革的号角已经吹响,我市秉持试点先行的原则,积极推进平遥、左权两个省级试点县率先示范,同时将榆次、太谷、祁县、介休、昔阳、寿阳六个县(区、市)作为市级综改试点县,致力于试点内容同步推进、试点措施同步落实、试点任务同步谋划、试点考核同步进行。

       在全程跟踪督查试点县改革进展的同时,先后在寿阳、榆次、祁县、平遥组织召开综改试点现场推进培训会议,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并以系列专题的方式推广经验,全面提升供销合作社整体发展水平。寿阳县南燕竹供销社“社村共建强阵地,两社融合富农民”、榆次区北田供销社“资产入股强化组织属性,合作互利社员成为股东”、昔阳县赵壁供销社“自主改造基层社,引领带动专业社”、左权县羊角供销社“围绕核桃产业合作搞服务,广泛吸纳农民参与强属性”、和顺县青城供销社“开展金融互助供销强农,助农保底增收属性惠民”、祁县古县镇供销社“合作全方位,科技新引领,服务全过程”等,这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一步一个脚印地把改革引向深入。

       为了推动组织属性试点工作全面顺利开展,我市坚持典型带动的同时,积极争取财政部门“供销社基层组织发展专项资金”的支持与总社“供销e家”、省社“农芯乐”对接发展电子商务和仓储物流;争取农业、教育、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分别在农业社会化服务、新型农民培训、基层社注册登记、税收优惠、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为改革的深入推进提供了保障。

       创新“五种模式”   打造为农服务前沿

       基层社直接面向农民,是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的前沿阵地。为了不断夯实基层基础,提升服务能力,我市坚持把基层社改造作为重中之重,明确了“基本要求、分类指导、建设标准、考核验收、资金拨付”五条标准,因地制宜,定向施策,创新举措,努力加快基层社改造步伐。

       自主改造,筑巢引凤。立足自身现有的社有资产,自我加压,主动作为,采取“自己筹一点,向商户提前收一点,施工队垫一点”的方式,完成基层社恢复重建。

       两社联合,优势互补。创新发展模式,促成基层供销社和农业合作社向综合服务社和专业合作社过渡。一方面,更新基层社行政层级,自下而上逐级组建包含农民专业合作社及联合社、基层供销社在内的农合联组织结构,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大领域的实质性融合,为服务“三农”提供专业化指导。另一方面,创新利益联结机制,充分发挥供销社组织体系的资金优势、网络优势、区位优势以及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业生产领域的优势互补,打造产业经营服务、资本经营服务、承接政府委托服务的为农服务综合平台,基层薄弱的局面正在扭转。

       社村共建,联手恢复。为密切基层社与周边村民的联系,积极与村委合作,将基层社改造融入实施乡村振兴和新农村建设之中,充分整合村委会和供销社的力量。

       产业融合,“龙头”带动。依托当地农业龙头企业,以龙头企业经济、人才和资源的优势与供销社综合改革政策和网络网点优势互补,带动基层社恢复重建。股份合作、政府引领。对无名称、无资产、无人员“三无”基层社,从当地服务辐射的需要出发,由乡镇政府选址并寻找合作伙伴,以市县政府引导资金为股份,吸纳社会资本加入,重新注册恢复基层社。改制后尚有少量资产的评估入股,以参股的方式入股实力较强的合作社,重新组建具有合作经济组织属性的基层社。

       经过不断的摸索和创新,基层供销社的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正逐渐释放。和顺县阳光占基层供销社以山河醋业有限公司为依托,新建了集农业生产资料和日用品超市、农民服务中心为一体的供销合作社,吸纳农民入社220户,发展有机高寒玉米种植基地3500亩,形成“种植—加工—销售”产业链,带动周边860户农民增产增收。

       做到“四社八有”   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

       供销合作社作为合作经济组织,其本质属性是经济属性。60多年的发展历程证明,什么时候坚持经济属性,与农民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供销合作社就会得到振兴和发展。

       围绕强化基层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市供销合作社提出“一年见成效,二年再提升,三年全覆盖”的目标,不断强化供销合作社与农民在组织和经济上的联结,努力实现农民参与、农民受益。

       筑牢“两基”强根本。一方面全面立足“三农”服务,发展当地特色农业,积极改造农村基础设施,加强农民技能培训,努力塑造供销合作社的良好形象。据统计,三年来恢复改造基层社累计投资5264.3万元,改造面积57021平方米,建立培训中心63个、庄稼医院72个,年培训农民近万人次。另一方面,利用互联网新技术,建设互联网信息资源平台,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为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供农业综合信息服务。目前,全市11个县级供销社已基本完成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建设,为当地农民创收、增收开辟了新途径。

       架起“四梁”扩内涵。一是改造基层社。按照“面积达标(300平方米以上)、标识统一、服务全面(经营性、服务性、农化服务)、制度健全、资金使用规范的实施标准,2017年累计完成60个基层社的恢复重建。二是提升专业社。结合当地产业,把社员或者农户、养殖户通过资金、土地、畜禽、农机等入股的方式组织起来,通过共同出资、共创品牌、共享利益等方式,实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生产发展和服务能力双提升。三是建好联合社,积极构建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培育为农服务新动能,不断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进一步扩大服务半径,完善服务内容,联结市场促进农产品销售,联合广大社员增强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四是抓好综合服务社,打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按照“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服务全面、机制灵活”的原则,全市共创建1180家农村综合服务社(中心)。

       顶立“八柱”促提升。紧紧围绕强化组织属性,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这一根本要求,实施“新建社+专业社”模式,确保有农民社员参加,并发放社员证;采取以财政扶持资金、集体资产、资金统筹、农民个人资产等入股的方式,着力培育农村股份合作社,推动农民变股东,要求在社员证上应注明入股金额或以土地、农机具数量入股的折股金额;要有累计的社员分红记录及交易情况;服务内容要涵盖经营性服务、公益性服务和农化服务三个方面,特别是强调半托管服务功能至少要达到三种以上;要有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基础的种植、养殖、加工等具有一定规模的产业;建立辐射周边行政村、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流通网络;平遥、和顺两县供销合作社积极开展设立内部资金互助社,探索解决农民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大力推进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社,壮大为农服务实力。

       一组组翔实数据、一项项完备功能,印证着我市深化供销结构改革的硬实力。基层组织体系建设找到了法子,体制机制创新打开了口子,在人民群众心中赢得了位子,这是供销社人和基层干部、农民群众、合作社社员一起,用心血和汗水交出的沉甸甸的成绩单。

       惟其艰难,才更显勇毅;惟其笃行,才弥足珍贵。

       为农服务任重道远,改革依然在路上。我市将高标准完成专项试点任务,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同农民利益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切实做到“农民得实惠,供销社得发展”。